主要負責集團招商引資、投資管理、股權管理與土地管理、資本運作、資產運營管理、機構考核管理及下屬成員企業業務審查及指導工作。
(一)負責編制公司投資計劃和投后評價計劃,負責審核與統計下屬成員企業投資計劃和后評價計劃。
(二)負責總公司投資項目的調研、論證、組織實施和后評價工作,指導和管理下屬成員企業投資項目的。
(三)監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經營效益和總體運行情況,組織開展綜合分析工作。
(四)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產權管理業務的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,負責公司產權登記管理工作,監督指導下屬公司進行產權聯網登記及更新工作,研究制定公司產權管理業務發展規劃、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(五)負責公司產權及產業資產運營、盤活、處置工作,監督、規范下屬子公司國有產權交易,推動公司產業資本運營。承擔股權收購、轉讓、置換、劃轉、增資擴股等股權變動事項的管理工作。
(六)組織審核企業改制上市方案、上市公司資產重組方案并組織實施,指導所屬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。
(七)負責組織公司與地方政府、其他社會投資者的戰略合作事宜,擬訂戰略合作方案,協調推進實施。
(八)承擔土地權屬管理、監察、開發利用管理工作,審核土地資產及地上資產處置方案。
(九)負責公司系統章程事務管理工作;負責下屬子公司三會(股東會、董事會、監事會)業務的協調及監管工作。
(十)負責擬訂下屬子公司經營業績考核辦法,組織年度考核工作。負責對外派董事、監事人員的管理,參與上述人員年度考核工作。
(十一)承擔總公司資產評估管理委員會辦公室、投資審核委員會辦公室、預算和考核委員會辦公室職責。
(十(shi)二)承(cheng)辦公司(si)領(ling)導交辦的(de)其他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