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負責開展公司及下屬公司落實重大決策、發展規劃、年度業務計劃和內部控制、財務收支、經濟活動、建設項目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等內部審計項目以及審計整改等內部審計工作。
(一)擬訂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、辦法并監督實施。
(二)制定公司年度審計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(三)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貫徹落實公司重大決策情況;發展規劃、戰略決策、重大措施及年度業務計劃執行情況;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情況;建設項目、技術改造項目、重大投資活動情況及其有關招投標、物資采購管理情況;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;下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風險管理情況進行審計。
(四)組織開展公司審計整改工作,監督和落實審計整改。
(五)組織開展公司內部審計培訓工作。
(六)負責公司審計機構的選聘及管理工作。
(七)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和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工作。
(八)負責公司黨委審計委員會、董事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。
(九)承辦公司(si)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。